省部共建碳基能源资源化学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制度
为加强化学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培训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提高实验室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化学学院按照年度安全培训考核计划,由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
二、培训内容: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化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实验室危险源、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及紧急疏散等。
三、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人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新入职职工、研究生和本科生等。
四、培训后将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
五、建立并保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六、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实验室安全相关知识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和风险。
七、进入实验室的研究生和本科生需要由实验室的负责人根据所从事实验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安全培训。
省部共建碳基能源资源化学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